對我來說-藝術是一個時代形像與自我精神投射,在我的時代-70年代末的觀念藝術氛圍裡,我的表達方式-以一見方的印章代替畫筆去章印出色彩和內容。 整個過程裡不停的戳記,這種方法令作者與畫布的距離更近,製作過程裡的每一分鐘畫面都在改變,在沒有急速心跳狀態下,機械地重覆著個體動作,簡單的色形幾乎是簡單的畫面,在完成作品中,出現以外在自然光源為主的物質,以探討內在深層的宇宙觀,不選擇繪畫性來製造一個「圖像」,而是採取好比拓印、 反照、迴聲一般,一次次重複著「印證」、「證明」這樣一個訊息,訊息中交互傳遞一個不是圖像的認知意義,變化即存在,每一拓方印都有微妙的變化;也許是「戳印」的動作,由深到淺, 由淺而深的明度變化,這正是創作中對一切感覺內容的靜止不動性「自為存在」的一種自性思惟之能動投射。出處:莊普,《典藏目錄22》,臺中:國立臺灣美術館,2010,頁31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