撰文 / 陳繁齊
照片會記得所有事情嗎?我曾經想過這個問題。一張照片能夠記住的,會不會不光是它所拍到的畫面?也許,它能夠記得照片以外的事,像是場景之外的場景,或是我們在拍照前說過的話。或是,一些我們從來沒要讓對方發現的微小事物。它會不會有口是心非的時候?而不是拍下什麼就真的代表什麼。
簡永彬,〈啞巴戀人〉,1985,攝影,37.3 x 37.4 cm
當我終於買了一台單眼相機,那是不再認識妳以後將近三年的事。坐在連鎖咖啡廳裡,我有一點恍神地聽著賣家狂熱地解釋相機的原理:光圈、焦距、反光鏡......那些我都知道了。三年前妳隨身攜帶著底片相機,某次我問起,妳便已如流地向我說明。記得彼時社群的熱度,正從Facebook悄悄轉移到Instagram,人們好像突然被啟蒙似地,開始拍下一張張一比一的照片,智慧型手機的功能,也開始逐步往相機畫素提升;儘管時勢如此,當時聽完妳的解說,我仍未橫下心去買什麼器材。那應該是甫過西洋情人節的某天傍晚,我們一樣坐在某間咖啡廳裡,冬日的太陽並不強烈,但還是把窗邊桌椅的影子拉得很長,像是鬼魅般的枝蔓。有幾個時刻,我總是不意地蜷起腳,只因為感覺到那些影子就要碰到我。
那時妳把相機舉起來,輕壓了快門鍵,每一次妳這麼做,我都會想像相機是妳身體的一部份。我聽見機械鏡頭轉動的聲音。但妳又把相機放下來。這裡不好看,妳說。
「那怎樣算好看?」我問。
妳聳聳肩,和鏡頭一樣機械般地回答我:「燈光、背景、擺設......大概吧。」
「是喔,我以為好看沒什麼實際的原因。我以為就只是喜不喜歡。」
「我不是那個意思。」妳皺眉,把鏡頭蓋覆上鏡頭,接著喝乾杯裡剩下的飲料。
黃則修,〈不詳〉,待考,攝影,18.5 x 24.7 cm
逐漸炎熱的天氣裡,妳還是會在出遊時不忘帶著相機,多數時候,妳喜歡拍移動的人事物,妳說,所有處於移動狀態的東西都等於不存在,但拍下來卻可以對抗這個說法。偶爾,妳會專注地對著觀景窗,不說話但另一隻手指揮似地,要我站在畫面裡;在鏡框裡的我不曾被妳指派過任何動作或表情,總是胼手胝足地站在那裡,聽不到快門的聲音,也看不清楚妳的手指究竟是在何時掐下快門鈕,然後毫無頭緒地就結束了。有時,只是待在屋子裡的整日,妳也還是會攜帶相機,躺在軟沙發上用一些慵懶扭曲的姿勢拍下照片,甚至沒有知會我。多年以後讀了書上寫快門(shoot)與槍枝獵殺的連結,我想,舉著獵槍的妳,確實是有將子彈射出去的,只是它並沒有真的打中我。可能子彈只是削過耳際,在其他地方留下彈痕。
林壽鎰,〈玩笑〉,1958,攝影,30.0 x 38.0 cm
我常在數週後收到妳傳來的檔案,檔案包含了那些我沒有在畫面裡的照片,或駛過的腳踏車與汽車、或天空中的風箏。妳不喜歡為檔案命名,只習慣在每張照片底下加上一些太過理性的評論:這張拍壞了。這張真好看。這張要是有大光圈鏡頭應該更好吧。如果那天是晴天就好了。有時,我讀這些評論,會感覺自己只是那些景物的一部份──一棵樹或一盞路燈,不過是完成了妳作品的一部份,並沒有真的被妳看見;但是,當我看著那幾張直視鏡頭的照片,又覺得彷彿我們對視已久。那讓我感覺到欣慰,就算對視的過程裡我們似乎一句話也沒有說;就算對視的意思是,我們中間有一些距離,而我在這裡,妳在那裡。
我們的對視,幾乎看完了一整個夏日。那段日子裡我一直處於那樣的矛盾感受中。應合著大學生活的末段,是理應規律卻極其不規則的日子,像是坐固定的同一號公車,但隨機性地選擇站點下車。每日每日我都停在一個沒有人認得我的地方。當時的我對於這種陌生感到莫名的滿足卻又有些悲情,彷彿一個無理的要求:去到一個沒有人認識我的地方,但卻希望有人記得我。所以有一次我問妳,妳會留著這些照片嗎?但我想不起來妳回答了什麼。或許只是理所當然地點頭,自然到我滿足於被記得,忽略了被忘記是同樣輕易。
而妳在哪裡?當三年後我突然想起妳,才察覺我們沒有任何合照,甚至,我連妳的一張照片也沒有,若真要敘述起妳,就好像在編織一段沒有人可以反駁的夢。循著時序翻找手機相簿,找到的僅是些許無關緊要的記敘:咖啡杯上的拉花、公園湖畔的全景、僅有編號而沒有姓名的票券;即使,握著咖啡杯耳的手,我可以十足確定是妳,我卻沒有把握構築出妳的樣貌。那是否意味著,照片並不能夠記得所有事情。那些手機裡的照片,一如剛買到單眼相機的我,拍的盡是一些不知所云或言不及義的街景,語言太過模糊,模糊的程度是回家打開記憶卡檢視後便默默刪去。
唯一例外的一張照片,是一座心臟造型的蠟燭。那是在生日的時候拍下的,我幾乎能想起那是個突然就入夜的日子,我們在房間裡用完簡易的晚餐後,妳從紙袋裡緩緩拉出一個暗色的紙盒,妳說,兩個人相愛,是交換血液和心臟。接著就把蠟燭從盒子裡拿出,遞到我手裡。不知是否因為蠟燭的造型太過擬真或僅是蠟質滑手,當時的我將它盛在手裡,竟然有種無以名狀的不安。我不記得那一夜裡你是否有如往常舉起相機記錄,或者,就只是讓一切發生然後消失,只知道後來我們就再也沒有談過類似的事。那座燭台至今仍躺在抽屜的最深處,以一種極為安靜的姿態跳動著,安靜到我以為它早就已經死去,直到某次我整理房間時再次發現它,發現它新得像是沒有受傷。我最終還是沒有將它的包裝拆開點燃它,也許我永遠都不會讓它燒完。就像手機裡那些無謂的照片,我始終都沒有刪去。
多年後的我,也才終於開始拍起人群,開始像妳一樣,藉由小小的觀景窗,去演繹自己和每個人的關係。我開始讀起攝影理論的種種。讀羅蘭巴特的「刺點」。讀班雅明的「靈光消逝」,他提到:在久遠的某個過去,曝光技術並不是那麼完善,所以每一次拍下照片,都必須要花上短則數十秒長則幾分鐘的曝光時間,才能夠完成一張照片,所以,那個時代的照片都能夠蘊含一種無形的時間感。那讓我想起妳曾經拍下的那幾張我的照片。想起有人說,攝影是一場等待;那麼,我們究竟是誰在等待誰?
周鑫泉,〈留影〉,1968,攝影,50.0 x 60.0 cm
而現在,又或是更久以後,妳會記得所有事情嗎?記得一張合照都沒有的我們,像是一對沒有面孔的伴侶,仍然曾經一起去過一些地方。曾經,躺過的沙發像沙灘一樣柔軟而讓我們耗盡整日,曾經去過的咖啡廳沒有一次不是晴天──那些都是照片之外的事,甚至,是照片從來沒有成功留下來的事。沒有被照片留下來的它們,還算不算真實?會不會照片從來都不會留下什麼,是我們自己選擇寄放。而沒有妳的任何照片的我,就快要忘記了。
蔡幸芳,〈遺忘的困境〉,2014,水墨,70.0 x 100.0 c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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